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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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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4号)和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助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区域、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3.课题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4.课题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和档案库,对申请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申报。

(三)课题相关要求

1.项目周期:项目起时为2021年6月,一般执行周期为2年

2.课题暂无规定申报经费,申报时可根据课题经费实际需要进行填写,医院进行1:1经费匹配,待立项后医院以实际立项经费进行1:1匹配。

(四)其他要求

1.同一课题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2.申报课题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不受理涉密课题。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左侧“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注册后联系医院科研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申报(前期已注册人员不再重复注册)。

(二)课题申请书填报

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41.221.100:90/),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招标指南》提出的申报课题领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认真做好课题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不予提交推荐。

(四)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未正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以前,课题负责人可联系科研部在线退回,对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三、材料报送与申报时限

(一)课题申报时暂不提交课题申报书纸质件,待立项课题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课题无需报送纸质件。

(二)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12时—2021年2月24日18时,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

四、注意事项

1、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本院科研协议备案盖章流程:申报人拟定协议初稿和协议备案申请到科研部进行审核备案——领导审核、修改——反馈、修改——本院盖章——合作方盖章。

2、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经医院伦理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为申请人填写科研伦理预审查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医院伦理办公室进行伦理审查,经伦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方可作为证明材料附件进行提交。

3、医院省中管局实验室等相关证明材料请查看附件4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医院科研部曾伟灵联系:0830-3160823,15228284661,邮箱:lykyk3160823@126.com

 

附件:关于申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zip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科研部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