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院内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量:

-分享-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遴选省名中医后备人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经研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三批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已遴选为四川省名中医、局学术技术带头人者,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从事中医临床或栽培、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或中药产业相关工作不少于15年。
    3.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医药学或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州)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教育、科研等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格条件。
    1.中医人员应是长期在中医临床工作,中医药基础理论扎实,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医疗技术熟练,临床经验较丰富,在辨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病症方面有思路、有特色、有专长,诊治病人量多,中医药治疗率高,疗效显著,在群众满意度高、同行认同。
    2.中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中药学、方剂学知识,在中药栽培、鉴别、炮制、制剂、鉴定等方面具有独到的经验和学术技术专长,并能够有效地帮助医生和指导病人用药,业绩显著,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本地、本单位是本学科或专业的骨干,近五年单位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者。
4.省级及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市(州)卫计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按隶属关系组织推荐本地、本部门人选,中央在川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注册医疗机构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
(二)严格条件。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客观评价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解决疑难问题能力、技术指导能力等情况(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把真正的骨干人才推荐出来。
(三)规范程序。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1式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等)。
    2.《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汇总表》1式1份(见附件4),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3.《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1式1份(见附件2),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4.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所在单位盖章1式3份。内容应着重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与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包括被推荐人选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解决疑难问题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在本地开展适宜新技术情况,业务工作数量及质量,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担任社会组织团体职务情况,参加省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5.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人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省级及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结业证书,推荐人选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著作封面或扉页、版权页,著作目录表等能反映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的依据等复印件1式1份。
    6. 所在单位公示表1式1份(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A4规格,印章须为红色,打印和复印字迹清晰。
    3.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公示表》、《综合推荐材料》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需贴《材料目录》(附件1),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4.推荐材料务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推荐表》、《公示表》、《材料目录》、《汇总表》可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sctcm.gov.cn)下载。
    联系人:田芷柠
    联系电话:(028)86522386
    电子邮箱:sczyrs@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205室 邮编:610012)
 
附件:
1.材料目录
2.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
3.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评选公示表
4.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